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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系(部、中心)负责人选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5

文法学院系(部、中心)负责人选任实施方案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部)、中心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目前法学系和公共管理系系主任空缺,国际教育系副系主任空缺,学院拟启动三系负责人选任调整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设置岗位

法学系、公共管理系分别设系主任各1名,国际教育系设副系主任1名。

二、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工作、讲求实效,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和组织管理、协调的能力,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

5.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系主任应原则上是具有教授职称或副教授和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一般应是相关或相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来校工作三年以上。特殊情况或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3.系副主任应具有副教授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特殊情况和具有一定管理经历者放宽至讲师。

3.基本能任满一个任期。

4.没有违纪问题,近三年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选任方法与步骤

1.学院制定选任实施方案,报组织部备案后公布。

2.个人申报。报岗者须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干部自荐表》,交学院党委。

3.学院审核。学院汇总报岗情况并组织资格审查;公示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4.学院组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民主推荐采取先谈话推荐,确定建议人选,再会议推荐的方式。谈话推荐不少于20人,谈话范围:全体院领导、工会主席、三办主任(负责人)、正科级以上行政人员、系(部、中心)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全体教授。会议推荐不少于35人,参会范围:全体院领导、工会主席、三办主任(负责人)、正科级以上行政人员、系(部、中心)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教授、副教授、全体行政人员。

5.学院研究决定聘任人选。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6.备案。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聘任名单。

7.宣布。学院党委组织宣布。

8.系主任、副主任选任的相关资料由学院党委保管。

附件:

1. 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干部自荐表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干部自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岁)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及评聘时间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任现职时间


来校时间


联系电话


自荐岗位



是否

服从

组织

安排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奖惩

情况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称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审核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基层党委审核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时间填写准确到月;

2、本表正反打印,纸质电子各报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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