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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科级干部 选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25

根据校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精神和《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为确保文法学院党委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

文法学院团委书记(兼学工办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详见《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履职所需的理论水平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胜任共青团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富有责任感,勇于创新,勤于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

3.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使用,熟悉新媒体技术。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创新能力。

5.具有基层团委干部、辅导员及学生党支部书记相关学生工作经历。

三、选任时间及程序

1、11月25日方案审核和公布。

2、11月25日-11月28日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并提交至文法学院党政办。

3、11月29日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学院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院公告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12月1日民主推荐。

5、12月2日确定考察对象。

6、12月3日组织考察。

7、12月6日酝酿建议人选。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文法学院办公室(文法学院楼4层441)

联系电话:0351-3176775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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