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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研讨会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23-02-27

2月19日,山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以下称研究会)和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以下称文法学院)在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办2023年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山西省清洁能源供热法律问题研究”。文法学院党委书记申晓东、院长李永福,研究会会长、文法学院教授雷兰,研究会副会长、文法学院副教授张青政,以及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大成律所律师等共31人参加研讨会。研讨会由研究会秘书长、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张振宇主持。

首先,雷兰介绍了其课题组于2月15-17日赴昔阳县、和顺县、灵石县、太谷县以及晋中市城区进行供热调研的情况。雷兰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供热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如何让幸福民生更有温度?作为晋中市人大常委,作为一名法学教授,使命召唤,责任在肩。近年来,智慧供热迅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许多调整,为了推动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供热方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城市供热监督管理,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建议我省尽快制定供热条例。

随后,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发言。研究会副会长张青政认为,应建立产权明晰、有章可循、管理细化、规范标准的供热建设、运营法治体系,切实保障集中供热高质量稳定运行。研究会常务理事杨建华表示,应考虑供热运营中受不可抗力、市场突发变化等因素带来运营困难时的解决路径,以及如何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有效维护供用热双方利益,保障集中供热稳定、安全运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会秘书长张振宇认为,应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府、企业、用户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政府指导、市场主导、企业经营、节能环保的原则。研究会常务理事巩燕认为,在满足供热要求的基础上,立法鼓励利用天然气、工业余热和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鼓励和扶持安全、高效、节能环保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研究会常务理事张丽娟表示,应进一步明确对锅炉炉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渠道,以提高固废利用率,最大限度实现废弃资源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降低因填埋处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

与会人员还围绕供热用户房屋节能质量鉴定、新入网用户审查验收、明确二级管网的维护界点等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表示,今后应积极参与供热相关立法研究活动,不断提升研究会服务地方立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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