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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13710”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25

政法学院“13710”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能效率,夯实工作责任,优化服务环境,保障学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在我院实施“13710”工作制度。

一、总体目标

着力解决作风漂浮、工作粗糙、效率低下等三个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学院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使学院办事效率得到明显提高,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制度要求

对上级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学院专题会议的工作安排和学院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等,学院分管领导、各部门要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1”即当天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要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落实责任。学院各部门是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主体,分管领导是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要亲自研究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具体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二)建立任务台账。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要实行“13710”任务台账,要将落实事项全部进入电子台账管理,承办单位工作动态要在台账注明。

(三)细化工作流程。对学院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要在1天内向主要领导反馈研究部署情况;在3天内,回复办理基本情况;7天内报告落实情况;对重大问题,1个月内报告落实结果,并在党政联席会上汇报;确实解决不了的,要书面提出落实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方案,党政联席会同意后,积极推动落实,并及时报告推进情况,直至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销号清零。

(四)提高落实质量。要坚决避免长官意志、随心所欲,杜绝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力戒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等现象。要按时办结落实事项,落实情况要见人见事、见根见效,确保决策落地生根、政策落实见效、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五)强化督查落实。党政办负责督查落实工作,党政办主任是主要责任人。任务承接人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对落实事项全程跟踪督办、加强与有关部门间沟通,及时掌握、主动协调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对报送的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注重办理落实的质量和效果,并将相关资料、信息录入工作台账,按要求存档管理。对于涉及保密事项,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六)严格追责问责。承办领导和部门要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行“13710”工作制度。对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到位、责任不衔接、作风不扎实,以及弄虚作假、效能低下、失职渎职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政法学院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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