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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20年度学术年会》在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综合会议室隆重召开
发布时间:2020-12-10

2020年12月9日下午,《山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20年度学术年会》在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综合会议室隆重召开,山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部分会员参加了年会,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部分领导、教师以及学生代表也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长雷兰教授作了题为“《民法典》对房地产业的影响”的学术报告,雷会长针对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费问题、房屋在抵押期间能否转让以及是转让条件问题、承租人享有购房优先权的条件及例外情况、房屋买卖、租赁中的中介费问题、降低业主共同管理事项与表决比例问题、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业主共有问题、新增物业服务合同问题、新增居住权的问题,以及物业公司是否对高空抛物坠物造成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等九个方面,探讨了《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气氛热烈,大家受益匪浅。

副会长黄云霞教授从《民法典》实施的意义、《民法典》实施后对于现行法律适用的影响以及《民法典》在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作了讲解和分析,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秘书长陈建军按照山西省法学会要求,宣讲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从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的背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以及“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举措和重点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详尽介绍,会议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参会会员和代表也对于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的新形势下,《民法典》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影响提出了各自的宝贵意见,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本次年会高度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密切关注《民法典》实施的背景和影响,紧密结合房地产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学术分享和讨论。本次学术年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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