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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自我总结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对太原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我总结报告》等评估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估的其他材料请来电或当面进行查阅。

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反馈,请联系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3176769;0351-317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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