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学院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育教学规章 > 正文
政法学院公共管理系关于论文格式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1

1. 论文标题分别在论文封面和正文前出现,其他部分无需出现论文标题。

2. 任务书需要手写签名。

3. 英文ABSTRACT和Keywords的字体为Time New Roman,四号加粗,1.5倍行距。

4. 目录部分的标题至少到二级,三级标题是否需要依标题内容而定。

5. 目录中的页码字号统一为小四。

6. “绪论”是否作为一级标题,依绪论部分内容而定。如不作为一级标题,格式为居中,字体和字号同一级标题格式。

7. 论文每一一级标题及其内容无需另起一页。

8. 论文中的表格及图表:

(1)论文中表格的标题在表格之上,标号从表1开始顺序标注,字体为宋体五号加粗1.5倍行距,表格内容的字体为宋体五号1.5倍行距;

(2)图表的标题在图表之下,标号从图1开始顺序标注,字体为宋体五号加粗1.5倍行距。

9. 注释和参考文献:

(1)注释采用脚注的方式,标注内容为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以及对文中观点、案例等的解释;注释的标号为[1],文中[1]为上标。

(2)参考文献既包括注释文献,也包括对论文结构、观点、思想等有所启发的论文、著作等文献。参考文献的标号为1.,且参考文献按作者首字母顺序排列。

10. 英文原文的标题字体为Time New Roman,四号加粗,1.5倍行距;英文原文内容的字体为Time New Roman,小四,1.5倍行距。

版权所有 © 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1607号